一旦确诊静脉血栓栓塞 且患者病情稳定(如果需要),除非有禁忌症,否则应开始抗凝治疗。
抗凝指南建议分为三个阶段:初始阶段(诊断后第一周)、长期阶段(第二周至三个月)和延长阶段(超过三个月)。
静脉血栓栓塞
在抗凝的初始阶段,必须在使用维生素 K 拮抗剂华法林或直接作用的口服抗凝剂之间做出决定。
如果选择华法林,则需要同时进行肠外抗凝治疗至少 5 天;如果选择达比加群或依度沙班 ,则应在使用胃肠外抗凝剂进行初始治疗 5 至 10 天后开始使用。
治疗指南推荐使用低分子量肝素而不是普通肝素,然而,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出血风险高、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病态肥胖的患者,首选普通肝素。阿哌沙班和利伐沙班 在开始时不需要同时使用肝素。
如果患者入院,则应在患者临床改善且血流动力学稳定时出院。在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抗凝治疗教育后,可以在门诊完成初始治疗阶段(第一周)。
在抗凝治疗的最初三个月,应定期评估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并发症,尤其是出血。医生就诊的频率根据患者的知识和依从性以及选择的治疗方法进行个性化。
如果选择直接作用的口服抗凝剂,则不需要常规实验室监测,但可能需要对某些药物进行剂量调整。必须对患者进行有关依从性以及发生出血时应采取的措施的教育。
抗凝治疗
直接作用口服抗凝剂
利伐沙班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第一种直接作用口服抗凝剂这些药物属于两类:直接凝血酶抑制剂(达比加群)和直接 Xa 因子抑制剂(阿哌沙班、依度沙班和利伐沙班)。
与华法林相比,直接作用抗凝剂具有逻辑优势——主要是不需要定期监测,因为它们的药代动力学是可预测的。
与华法林相比的其他好处包括较少的饮食限制、较少的药物相互作用和相对固定的剂量。
利伐沙班应与食物一起服用,它与细胞色素 P450 3A4 和 P-糖蛋白抑制剂相互作用。达比加群可能受到 P-糖蛋白诱导剂或抑制剂的影响。这些药物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直接作用抗凝剂的缺点是成本高和大出血或急诊手术管理的不确定性。直接作用抗凝剂的半衰期比华法林短,错过剂量或过早停药会增加血栓事件的风险。
抗凝治疗
此外,由于直接作用抗凝剂的消除比华法林更依赖于肾功能,因此慢性肾病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对直接作用抗凝剂的初步研究排除了几个重要的患者群体,例如孕妇、有活动性癌症诊断的患者和病态肥胖的患者;因此,没有数据可以指导这些群体的治疗。
ACCP 推荐使用直接作用抗凝剂而不是华法林治疗非癌症患者的静脉血栓栓塞。对于已经在服用口服抗凝剂的复发性 静脉血栓栓塞患者,推荐使用低分子量肝素而不是其他口服抗凝剂。
对于服用低分子量肝素时复发性 静脉血栓栓塞 的患者,剂量应增加 25% 至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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