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销售一盒过期OTC,违法所得6.1元,被罚149000元,假设违法所得全为利润,药店需卖掉24426盒挽回损失。
药店销售6元过期药,被罚15万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发布通告,济南永裕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平民大药房销售过期OTC(健胃消食片),被罚149000元。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为劣药。销售劣药的,没收销售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当地监管部门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1元。
2.处货值金额12元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14.9倍罚款149000元。
3.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避免销售过期药,药店要做好这点
自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销售过期药即为销售劣药,而销售劣药罚款最低10万元,不少药店因销售过期药被处以巨额罚款,关于这类案例报道屡见不鲜。
其实,药店销售过期药,大多是因为经营过程出现差错,未及时下架相关药品。
为什么会发生这类情况发生?这主要跟药店“近效期药品”管理方案有关。
所谓的“近效期药品”,一般是指药店根据药品特点,将近效期限定位在3-6个月内。
药店慧享撰文表示,通常情况下,药店对“近效期药品”除了实行下架处理外,还会针对该药品开展促销活动,不过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药店必须对顾客说明药品情况,可如实交待后,顾客却很难买账。
不难看出,药店为了降低损失,选择销售“近效期药品”,但如果检查统计过程中出现差错,将导致过期药品出现在货柜上,即使没有销售出去,也依然可判定为“销售劣药”。
2020年8月,陕西安康市当地法院判决时认为,药店对销售区陈列的药品没有定期检查近效期,也没有进行标记或提示,同时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已经实施了有效措施避免过期药品被售出,故应当认定为销售劣药行为。
针对药店做好销售“近效期药品”工作,药店慧享提出两个具体措施:
1.把近效期品种放在一起以便于员工销售,同时员工在销售近效期品种时一定要注意的是你销出去的药顾客一定要在效期内能用完。
2.做一份近效期催销表,按照催销表上的品种对员工进行分配销售,因为如果不进行分配销售的话,没有员工愿意去卖近效期品种。
药品是否过期,与3个因素有关
避免无意销售劣药,除了提高药店管理水平外,还和药店人了解的药品有效期知识有关。
上海药讯撰文表示,药品过具体有效期主要跟3个因素有关:药品有效期、药品使用期限、贮存条件。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通常标注在药品外包装和标签上。
药品有效期的表达方式,通常是下面几个例子:
1. 有效期至2020.09.08,是指该药品可用到2020年9月8日。
2. 有效期至2020.09,是指该药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9月30日,也即9月的最后一天。
3. 失效期2020.09,是指该药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8月31日。
药品使用期限:药品开启后,药品可使用的期限。药品首次开启后,其原有的稳定性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这个期限不同于药品有效期,而且通常短于药品有效期。
这里列出了一些常用剂型的药品使用期限,供大家参考。
(图片来源:上海药讯)
贮存条件:通常指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如常温、冷藏、避光等等,下面是各类存储条件的具体说明。
(图片来源:上海药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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