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光不正在中国是普遍存在的。
远视的危险因素主要有三类:
1、父母或祖父母中有远视患者;
2、糖尿病;
3、眼部肿瘤等占位性疾病。
远视患者主要表现为视力减退、视疲劳等,中高度远视者,还会出现相应的眼部改变。严重者可形成弱视、斜视。症状的严重程度与年龄、屈光度数相关。
1、小于6岁:低中度远视者无任何症状,因为眼睛调节功能好,近距离用眼较少。高度远视者通常是在体检时发现,或伴有明显斜视而被发现。
2、6~20岁:近距离用眼需求增大,特别是在10岁左右。阅读量增加,阅读字体变小,开始出现视觉症状。
3、20~40岁:近距离阅读时出现眼酸、头痛等视疲劳症状,部分病人提前出现老花眼,这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调节功能发挥的作用减少减退引起。
4、大于40岁:调节功能进一步下降,视物模糊、视疲劳症状明显,严重影响生活,需要配镜矫正。
症状:
1、视近物模糊,视远物清晰。
2、远、近物体都看不清。
3、经常出现眼球酸胀、眼眶痛、头痛等。
4、儿童看不清课本、黑板,不能集中注意力。
远视眼经过及时矫正,眼睛疲劳症状可缓解,视力也有改善。
幼儿时期出现的生理性远视,可随着年龄增长逐渐趋于正常,但高度远视的儿童,6岁前若无未及时矫治。可进展成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