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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调整前夜,谈判药品落地迎两大重磅利好!

发布时间: 2021-06-19 09:34

2021
06/1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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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国家医保局就2021年医保目录调整下发征求意见稿,启动一年一度目录调整工作。随即,准备参加医保谈判的药品,迎来两针强心剂。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2021年医改重点,其中提到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2021年8月底前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于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政策给出时间表。


今日(6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医保谈判准入药品落地情况。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目录处处长张西凡介绍说,截至2021年5月31日,谈判成功的92个药品已经在全国8.4万家医药机构有配备,其中定点医院3.2万家,定点药店5.2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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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医药机构数:3324家增至8.4万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医保目录调整从多年甚至8年一调整大幅缩短至每年一调整,部分创新药在上市当年就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但医保目录准入频率大幅加快与医疗机构药品准入模式发展缓慢之间的矛盾逐步突显。


对此,医保局表示,改革前,大部分药品上市后都是“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药品有足够的时间经历市场推广、临床使用经验积累、临床专家认可、广泛使用这一过程。改革后,变成了“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对医疗机构快速准入和临床医生短期内广泛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上讲,部分谈判药品出现“进院难”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深化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改革的结果。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下发《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表示,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这项新政的核心将定点零售药店也纳入谈判药品保障的范畴,医保支付为零售渠道销售的谈判药品买单。


从政策推进来看,效果十分显著。4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过部分新增药品配备药店和医院的名单发布会,据当时的通报,截至今年4月15日,19种谈判药品在全国3324家定点医药机构有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417家,定点零售药店1907家。


以上述19个临床急需谈判药品为例,仅仅一个半月,配备谈判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从3324家增加到5572家,增幅达到68%。


据介绍,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扩大谈判药品报送范围,优化报送程序,通过持续更新发布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推动谈判药品落地。


产品配备差异巨大背后


据悉,在国家医保局官方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上,患者可以看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查询”入口,可以点击进入,查询十分方便。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医疗保险服务处处长冷家骅表示,参保人在肿瘤就诊的过程中,经常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道怎么去寻找,现在有了名单后,给患者寻医就诊提供了线索,名单的发布促进了医疗机构准入谈判药品。


因为当患者依据名录去寻找医院时,而医院没有相关药品的话,会被认为没有相应的医疗服务能力,这会推动想吸引患者医院采取积极举措准入相关谈判药品。


据了解,目前不同领域的药品配备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其中,肿瘤、慢性病等配备情况优于抗感染药、肠外营养等药品配备情况,同期上市的药品中,西药配备数量高于中成药。配备机构数量与上市时间呈正相关,上市时间越长,配备的机构数量越多;在配备地区上,东、中、西部地区平均配备药品数量一次递减。


对此,行业人士表示,当准入门槛在逐步降低时,以产品知识的宣传改变医生观念量将成为谈判药品比拼新门槛。无论是零售药店还是医院,药品销售所有的来源都是出自于医生的处方,如果医生、药师等并不具备相关的疾病诊疗、诊断知识,即使配备了,医生也不会使用,仍会没有处方产生不了销售。


文章来源于药智网责任编辑: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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