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服药时饮食宜清淡。
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3.脾虚大便溏者慎服。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孕妇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开盖后,尽快服用。
7.服用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