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使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5.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6.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