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口渴、尿黄、便秘等内热表现者不宜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期间如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